更新时间:2019-05-19 11:22:59作者:王华老师
2018年合肥市二胎产假多少天国家规定,合肥市二胎产假政策规定
产假规定
最新消息: 安徽二孩政策正式施行 可享158天产假
1.国家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158天产假,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。
2.难产的,增加产假15天。
3.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,产假15天。
4.怀孕四个月以上(含四个月)流产的,产假42天。
5.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;夫妻异地生活的,护理假为20天。
6.生育多胞胎的,每多生育1个婴儿,增加产假15天。
产假天数
产假天数=法定产假+不同情况下增加的产假
1.基本产假:158天
2.难产产假:158+15=173天
3.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产假:15天
4.怀孕四个月以上(含四个月)流产产假:42天
5.生育多胞胎产假:158+婴儿数*15
产假办理
办理材料:
身份证、结婚证、准生证、出生证
合肥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
合肥出生医学证明办理
办理流程:
个人递交产假申请书→所在单位核实情况批准
合肥产假申请书的格式(仅供参考)
1.女职工在产假期间,基本工资应该照常发放,且不低于本地的最低工资标准。
2.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,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,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。
3.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,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,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。